车辆违章错误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产生这样的结果通常有两种原因:一是交管部门工作人员工作疏忽,信息上传错误;二是车辆被他人套牌。下文将分解两种情况的处理方式:

一、信息上传错误的处理

发现信息有误后,可及时上网查询车辆登记地交管部门的电话,询问具体负责违章信息登记人员的联系方式,及时取得联系核对。通常情况下,当场就可以核对信息是否错误以及错误的原因。

二、发现车辆被套牌怎么办

    如果网上查询到违章信息,而自己并没有到过这个地方;如果不是工作人员信息登记错误,那么很可能是你的车辆被套牌了。如果车辆被套牌,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一般程序如下:

    搜集自己不在现场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外观的照片、各种停车小票、高速收费小票、自己的行车记录仪、停车场和小区的监控录像等。

    前往交通队核实违章信息:搜集积累相关证据的同时,应当尽快前往被拍照所在地交通队进行信息核实,通过查看违法拍照照片等手段确认是否被套牌,并且和交通队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寻求帮助。

    向交管部门提交申诉:不论你通过何种手段确认自己的确被套牌,这时需要携带与车辆相关的一切手续,如行驶本、车辆注册登记证、保险单等等资料,以及前期收集的相关车辆不在场证据等,前往被拍照地区的交通队进行申报。

    交通队会根据车主提供的手续和证据,结合违法信息来核实确定你是否确实被套牌。你可以选择车辆登记所在地的交管部门申诉,也可以去违章所在地进行申诉。

    申请更换车辆牌号:如果顺利的认定为被套牌,违章拍照所在地的交通队会出示一份车辆牌照被套用的情况说明,车主可以拿着这份证明前往车管所进行车牌照号码的变更。

根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对当事人予以处罚的,应当告知下列内容:

交通违章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应当使用道路交通管理执勤执法规范用语口头告知。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应当书面告知。

第十条交通民警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认真复核。申辩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因申辩而加重处罚。

拓展资料: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已由2004年实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69号令)废止。当前有效的是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四条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通知当事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

(二)由两名交通民警以上(含)进行调查。调查时应当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笔录。被询问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在询问笔录上注明情况;

(三)书面告知;

(四)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复核。复核应当制作文书,由当事人和交通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在文书上注明情况;

(五)作出处罚决定的,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六)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

(七)作出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决定的,收留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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