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车带人出事故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1.骑摩托车造成的事故如何赔偿?

摩托车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设备、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在道路上驾驶摩托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摩托车本身的行驶证和号牌,无行驶证和行驶证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2.驾驶证,e为两轮摩托车,d为三轮摩托车,无驾驶证,将被罚款200-2000元,可被行政拘留15天以下。

3.缴纳强保的,不缴纳强保,并处以保险费2倍的罚款。如果以上三项中的任何一项不符合,该车将被扣留。

一般来说,摩托车只允许载一个人,也就是说有两个司机。驾驶两轮摩托车时,如果超载,即使车主证件齐全,而且都戴头盔,也只是超载一人,交警也会处罚200元,罚款三分。这些处罚都有法律依据。

与人一起驾驶摩托车发生车祸,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一切责任基础的开始。按照交警队的职责比例承担责任。

相关规定: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审理中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0]33号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交通事故引发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交通事故引发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说明如下:

第一条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非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在区分事故责任的基础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事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并对事故负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法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装置故障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号牌或者报废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为逃避法律追究,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的行为。

第四条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恶劣的情形”,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两人以上死亡或者五人以上重伤,并全部或者主要承担事故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并对事故负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法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机动车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客教唆驾驶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行为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严重残疾,无人救助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单位负责人、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非法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处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公共财产、他人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30万元至60万元、60万元至100万元的范围内,确定实施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征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自从摩托车被划入机动车范畴后,摩托车的驾驶行为就受到了严格的管理。如果在骑摩托车载客时发生事故,也应算作交通事故,并适当分配责任比例,特别是受害者的医疗费用等方面是赔偿的重点。

百万购车补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