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我国社会医德基本原则内容的一项是

如题所述

不属于我国社会医德基本原则内容的一项是中西医并重。

1981年,在上海举行的“全国第一届医德学术讨论会”,首次明确提出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医德基本原则”,其内容表述为:“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80年代中期,经修改,把上述提法确定为:“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所以中西医并重并不属于我国社会医德基本原则。

医德原则的提出和确立是我国当代医学伦理学建设所取得的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理论成果。以此为契机和基础而广泛、深入展开的医学伦理学理论研究,很快扭转了我国整个医德建设长期存在的实践性强、理论性弱的“跛足”状态。这是我国当代医学伦理学界对理论建设和学科构建的一个伟大贡献。

中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具体原则

1.不伤害原则:不伤害原则是指在医疗诊治活动中不使患者身心受到损伤。这是医务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2.有利原则:有利原则也称行善原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实践活动中把对患者健康有利放在第一位并为患者谋利益的伦理原则。

3.尊重原则:尊重原则是指医务人员要尊重患者及其做出的理性决定。

4.公正原则:医疗公正系指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具有平等合理享受卫生资源或享有公平分配的权利,享有参与卫生资源的分配和使用的权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