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临时牌三年后怎么办如下:
电动车临时车牌三年后,可以重新向居住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监制,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后仍需继续使用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延用,延用期为2年。每辆电动自行车可以申请延期2次。
挂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是既不符合旧国标又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车已经注册登记取得临时号牌了,会实行号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三年,自办法施行之日起计算。电动车临时车牌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依法注销其号牌、行驶证。
非机动车牌照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监制,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后仍需继续使用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延用,延用期为2年。每辆电动自行车可以申请延期2次。
2、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未经登记上牌或者虽领有外地牌证但未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