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经营柴油规定

如题所述

应急管理部等九部委决定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调整,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条目简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以下是文本内容的改写与润色:
1. 原先的《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柴油的分类基于闭杯闪点,并非所有柴油都被归类为危化品。例如,轻柴油、工业白油、烧火油、绝缘油等低闪点油品,以及高闪点的M180、船用燃料油DMX、DMA、DMZ、DMB、船舶残渣轻质燃料油等。
2. 调整后,所有柴油将被统一列为危险化学品,无论其闪点如何。这意味着,柴油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将全面受制于危险化学品的行政许可制度,涉及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使用许可证等。
3. 柴油被纳入危化品管理后,将严格规范运输要求,影响那些以自用加油站为名、进行柴油对外经营或贸易的个人或企业。非法经营或储存柴油的行为,将可能触犯刑法中的危险作业罪、非法经营罪。
4. 市场监管部门将不再负责成品油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工作。成品油零售企业需依法获得应急管理部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和商务部门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批发和仓储企业也须依法取得相应的危化品经营许可。未取得许可而经营成品油的企业,将受到查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