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可以没收学生手机吗?

如题所述

1、手机是当事人合法动产,当事人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

2、当事人有权对当事人倾犯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

3、学校有规定学生不允许带手机上学,却无规定老师可以没收以及扣押手机。因为《民法典》有明文规定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别人的个人财产。而学校更没有权利去没收,虽然个别学校是公办学校,但学校再怎么样也只能是学校,永远都不能成为执法单位。而某些学校有规定老师可以没收,此规定与法律相冲,它便是违法规定。照例应该废除。

4、《教师法》并没有“没收或扣押学生财产”的权力。并且《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中说明,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而《民法典》中的权利,是属于合法权利。

5、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