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有权限制业主出入吗

如题所述


没有。业主是合法的房屋所有者和小区使用者。任何人无权阻止业主的正当权利。即使是不交物业费,物业也不能阻止业主进出小区,没有法律依据。在面对物业公司存在侵害业主权益等其他不能让业主满意的情况下,最佳方式应该是业主选择去相应部门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维权。
其次,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是一种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业主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双方是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一种民事合同关系。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物业服务内容中主要一项就是维护小区的秩序,保障小区公共秩序顺畅,物业公司通过在门禁阻碍业主进入自己小区,这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
限制业主进入小区的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
物业不让业主自由进出,既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也属于物业违反忠诚义务的民事违约行为,被侵犯的业主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其自身权益,应当承担赔礼道歉、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2、行政责任
限制未交费业主进入小区,也是一种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综上可知,物业没有权利不让业主进小区,因为进去小区是小区业主们最基本的权利,如果遭遇这样的物业,大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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