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丢了在异地能补办吗

如题所述

机动车行驶证在异地丢失的不可以在异地补办。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不能够在异地办理补领、换领。
补办行驶证的所需资料:
1.《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背面粘贴发动机、车架拓印和照片)。
2.《机动车注册/转人登记表》(已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不用填)。
3.《机动车补、换发牌证申请表》。
4.《机动车登记证书》(未办的可不交)。
5.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车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私人车指身份证,由核档窗口核验正本)。
6.车辆照片3张。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订) 》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修订) 》
第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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