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参加股东会作出的决议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股东不参加表决的处理方式为: 1、股东可 委托代理人 出席股东大会,由代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2、股东拒不参加的,经其他出席会议的股东以半数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的决议,对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 减少注册资本 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零六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