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裂量变和质变统一会导致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的错误;割裂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会导致循环论和直线论的错误;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统一会导致唯理论和经验论的错误。
质量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二。它揭示了事物发展量变和质变的两种状态,以及由于事物内部矛盾所决定的由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的发展过程。这一规律,提供了事物发展是质变和量变的统一、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的观察事物的原则和方法。
扩展资料
量变和质变是既相区别,又相互联系。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有一个量变对的积累过程,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边然结果。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第三,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另一方面,
应该注意的是,如果只强调量变而否认质变,在生物学上叫庸俗进化论,它只强调事物品种量的增长而否认有品种的更新。在政治上叫右倾。
如果只强调质变,否认量变,在生物学上叫突变论、激变论,它否认事物品种有一个量的积累,而认为是灾难性事变中的突变、激变而来的。在政治上叫左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量变和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