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函数指针是指向函数的指针变量。 因而“函数指针”本身首先应是指针变量,只不过该指针变量指向函数。这正如用指针变量可指向整型变量、字符型、数组一样,这里是指向函数。C在编译时,每一个函数都有一个入口地址,该入口地址就是函数指针所指向的地址。有了指向函数的指针变量后,可用该指针变量调用函数,就如同用指针变量可引用其他类型变量一样,在这些概念上是大体一致的。函数指针有两个用途:调用函数和做函数的参数。
2、函数指针的声明方法为:
返回值类型( * 指针变量名) (形参列表);
“返回值类型”说明函数的返回类型,“( * 指针变量名)”中的括号不能省,括号改变了运算符的优先级。若省略整体则成为一个函数说明,说明了一个返回的数据类型是指针的函数,后面的“形参列表”表示指针变量指向的函数所带的参数列表。例如:
int func(int x); /* 声明一个函数 */
int (*f) (int x); /* 声明一个函数指针 */
f = func; /* 将func函数的首地址赋给指针f */
或者使用下面的方法将函数地址赋给函数指针:
f = &func;
赋值时函数func不带括号,也不带参数,由于func代表函数的首地址,因此经过赋值以后,指针f就指向函数func(x)的代码的首地址。
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