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托运可以带面膜,面膜不是禁带物品。
1、乘坐飞机严禁携带及托运的物品:
枪支(含各种仿真玩具枪、微型发射器及各种类型的攻击性武器)、弹药、军械、警械、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危险溶液及其他禁运物品带上飞机或夹在行李、货物中托运。凡携带或夹带上述物品的一经查出,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乘坐飞机限制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的种类:
液体饮品:如矿泉水、茶水、碳酸饮料、牛奶、酸奶、果汁等。
洗漱化妆用品:如牙膏、洗发水、沐浴露、润肤露、剃须泡沫。
凝胶用品:定型水、啫喱水等。
药品:如眼药水、口服或外用药液、喷剂等。
液态食品:甜面酱、瓶装罐装罐头等食品。
气雾剂:喷雾液。
扩展资料
以四川航空为例,携带行李的注意事项:
一、非托运行李标准:
1、非托运行李应能置于客舱前排座位下或者能放置于客舱的密闭存放部位。
2、件数及重量限制:
(1)公务舱旅客:国内航班每人可以携带两件行李物品,国际航班可携带一件行李物品。
(2)经济舱旅客:国内及国际航班每人只能携带一件行李物品。
(3)每件行李物品的三边尺寸分别不超过20×40×55厘米。
(4)每件行李物品的重量不超过5公斤。
3、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二、托运行李标准:
1、国内运输托运行李每件重量不超过50kg,体积不超过40cm×60cm×100cm,最小体积不能小于5cm×15cm×20cm。
2、如旅客托运行李的重量或体积超过川航规定,必须事先提出,经川航同意后方可作为行李运输,否则应作为货物运输。
三、川航工作人员在收运旅客的行李时或在行李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运输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绝收运或随时终止运输。
四、旅客的所有行李必须经过安全检查,行李的尺寸、重量和数量必须符合川航的有关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安检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航空-行李运输安全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