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自然规律还是社会规律,都不具有重复性

如题所述

规律这一范畴,揭示的就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规律是客观的,客观性是规律的根本特点。规律是有重复性的,能在精确相似的条件下重复。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有着原则的区别。在自然界自在地起作用的规律,是无意识的力量相互作用的表现,它对人来说是一种“外在的必然性”,是没有人的活动参与的,它规定着人的活动目的与方式,通过人的有意识活动在人的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而它本身却在人的活动中保持着独立性,即具有“天然的自在性”。社会规律则不同,在社会中进行活动的,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目的的。因此,在社会规律中,既包含着客观必然性,又包含着对主体来说的合理性;既存在着客观制约主观的关系,又存在着主观制约客观的关系,是这两种关系的统一。社会规律的特殊性就在于,它形成并实现于人的活动之中,但它一旦形成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并反过来制约人的活动,决定社会发展的总趋势。
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都有重复性,而社会规律的重复性表现为同类历史事件中共同的、本质的东西,例如,社会的经济结构决定社会的政治结构和观念结构,这便是社会发展中不断重复的东西,它在不同社会形态中不断地显现其重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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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30
这话条件不明。我从两个角度说下:
从因果角度讲,无论是自然规律还是社会规律,都有重复性
原因是只要因定了,那果就是定的。所以重复是一定的。
但从事实角度讲,无论是自然规律还是社会规律,都很难严格意义的重复。
原因是,因很难一样。因为决定一件事的因有千千万万,永远没有办法一样,所以不可能重复。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2-22
错,恰恰相反,都有重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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