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跳过门诊直接住院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跳过门诊直接住院,一般的程序是先通过门诊,等医生确诊后需要住院的再进住院部。办理住院流程如下:
1、患者来院就诊,挂号,建立门诊病历;
2、门诊医师诊断病情并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在门诊病历上提示入住科室;
3、患者携带门诊病历到出入院办理处办理住院手续,提交身份证及各种医疗保险证件;
4、患者交住院押金,收费处提供押金收据;
5、患者入院相应科室,护士负责接待,护士床位,填写护理病历,通知医师,测生命体征和体重、身高;
6、护士向患者及家属介绍病区环境和住院相关事宜,介绍主管医生,责任护士,病区主任及护士长;
7、医师接诊,向家属采集病史,对患者进行检查并签署各项知情同意书;
8、护士带病人到指定床位,医生诊疗,开医嘱。
门诊是什么如下:
1、门诊是指接待前来医院就诊的患者,为患者提供初步的诊断和治疗服务。
2、门诊通常包括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五官科等科室,每个科室都有专业的医生和护士,为患者提供专业的诊疗服务。
3、门诊的作用是及时发现并处理患者的疾病,为患者提供初步的诊断和治疗,并根据病情制定进一步的治疗计划。
4、门诊还可以为患者提供咨询和健康教育服务,帮助患者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提高患者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综上所述:在门诊就诊时,患者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医疗卡,按照医生的指示进行就诊和治疗同时,患者也需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就诊流程,尊重医生和护士的工作,积极配合治疗。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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