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报考事业单位时,在填写报名表的时候,工作经历写的不太详细,我曾经在一家报社工作,在报社本部干了2年,后来又在这个报社的网站工作了4年,(这个网站名义上公司化运营,有自己独立的印章,但是内部人都知道是报社在管理),我在填写报名表的时候光写在这家报社工作了6年,没写其中在网站工作的4年。辞职的时候解除劳动合同的印章也是网站的印章,这个报社和网站给我缴纳了五险一金,不知道在档案里有没有记录,请问我这种没详细写的情况在政审时会有问题吗
您看我这种情况有问题吗
我估计没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