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的住户平时用不到电梯 ,为什么电梯费也要照常缴纳呢?
家住一楼不需要坐电梯上楼,也没有车,也不需要到负一层的车库,根本用不到电梯,为什么还和其他业主共同承担电梯费呢?很多家住一楼的业主都有这样的疑问,拒交电梯费。
法律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相应义务。由此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电梯与小区内的花草树木、路灯、喷泉等一样,都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并且电梯运行服务不会因为一楼的住户不乘电梯,电梯的运行维护成本就会有明显降低,所以一楼住户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电梯费。
那么?《民法典》为什么规定不得以不用电梯为由,不交电梯费呢?
原因今天和大家谈一谈立法的深层原因。
一、要正确理解电梯能带来的潜在价值。同样环境,同样地段有没有电梯,对房价的影响不可忽视。电梯内的广告收益也是归全体业主,一楼业主即便没有日常使用电梯,但也间接获取了因电梯而产生的利益。
二、电梯变相拉低到一楼房价,大家都不愿意爬楼梯,如果没有电梯,底层明显更吸引人,价格可能会比现在高很多。电梯费是以低价购买一楼房屋的对价。
三、要从整体角度看待共有部分,比如电梯和顶层平台都属于共有部分。如果顶楼业主认为平台权益只属于自己,明显侵害了一楼业主的权利。共有部分是相互关联的,全方位衡量,才能从整体上实现公平。
所以,如果作为一楼住户,你再因为不用电梯为由,拒交电梯费,就有可能触犯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