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在判决时,适用用当时刑法还是适用新修订的刑法?

如题所述

  案件在判决时,适用用当时刑法还是适用新修订的刑法,要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来判断。

  1、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或根据当时的法律所判刑罚较轻的,则适用当时的法律。
  2、如果当时的法律和现有法律都规定是犯罪,但适用现有法律处罚较轻的,则适用现有新法律。
  《刑法》
  第十二条 【溯及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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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17
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我国1997年《刑法》第12条对溯及力问题做了如下规定:   1.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刑法》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即刑法没有溯及力。   2.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应适用《刑法》,不以犯罪论,即刑法有溯及力。  3.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依照《刑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刑法无溯及力。但是如果本法处刑较轻,适用本法,本法就有溯及力。   4.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2-27
从旧兼从轻原则,一般适用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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