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25日的时候,根据吉林的新闻报道,有一名在外逃窜了23年的犯罪嫌疑人被警察抓捕归案,而这名犯罪嫌疑人在刚开始的时候是来自吉林一家公司的财务部副部长,在公司任职的时候,郭军因为利用了财务部副部长的职位,所以为自己谋取便利,将公司里面的公款挪用并且变为自己的钱财,他这个行为就涉嫌了我国的相关法律,所以在查清之后,警察就依法对郭军进行了逮捕。
在外潜逃多年但是在逮捕郭军的过程中,郭军潜逃了,并且这一逃就是23年,一直都处于一种下落不明的状态,在2001年的时候,吉林市选择对郭军进行立案侦查,之所以郭军在外逃亡了23年之后选择回归,很大一部分,也是因为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在外面是没有身份证明的,他们去居住一些旅馆或者是住一些比较好的地方,否则这些都很有可能会暴露他们的身份信息,最终引来警察的逮捕。
流离失所所以他们只能食不果腹,选择去乞讨,用这种方式存活,虽然他们仍然苟活在这个世界上,但是方式也是让人觉得非常的不耻,所以在逃窜了23年之后,还是选择了主动投案,而这个案子也引起了广大网友们的热议,有热心的网友纷纷表示,如果犯罪嫌疑人选择自己自首的话,是不是可以重新处理,就是根据我国的法律来看,在追逃之后的犯罪嫌疑人如果选择了投案的话,可以被判定为自首。
而对于来自首的一些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减轻一些处罚,如果是犯罪程度比较轻的话,也可以直接免除处罚,但是具体的情况还是要根据具体犯罪的程度来进行判定,但是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自动向公安局承认错误的犯罪嫌疑人,也会考虑一些戴罪立功的情节,除此之外也要考虑一些其他的因素,比如说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等不确定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