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了联系人是无法加入黑名单的,只能重新添加其为好友再添加到黑名单。
讲真的的,看到这个问题第一时间我竟然不知道怎么回答,还好本人逻辑思维还可以,既然你想加对方到黑名单,肯定是不想让对方通过微信联系到你。
但此时我们已经删除了联系人,对方只能添加你为好友才能通过微信联系到你,如果你不想和对方产生联系该怎么做呢?
一、不管不问,通讯录中加好友的提示不去管,三天就会自动失效。
二、如果你不怕有重要的人找你,可以在添加我的方式中取消微信号和手机号的添加方式,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步骤1、打开微信后点击右下角的【我】
步骤2、点击【设置】
步骤3、点击【朋友权限】
步骤4、点击【添加我的方式】
步骤5、关闭【微信号】和【手机号】这两种添加方式
再教一下大家怎么添加微信联系人到黑名单,详细步骤如下:
步骤一、打开微信后点击【通讯录】
步骤二、找到要添加到黑名单的联系人,并点击联系人
步骤三、点击右上角【...】
步骤四、点击【加入黑名单】的按钮,再点【确定】即可,如果想取消,再点击以下就行了
总结一下吧,目前微信没有这个功能,实际上也是不可能的,对方都不在你的联系人列表了,还怎么添加到黑名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