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用大括号括住已知条件,然后用箭头支出结论的写法,不清楚具体格式
以前我是这样写的,不过你可以参考一下参考答案的格式
如果由一个条件得到另一个结论,可以直接箭头下去吗?
可以,比如,ab⊥bc→abc为直角
那么请问,可不可以在得出的结论直接继续连用?
可以,不过拆成2个部分逻辑会更好一些,也就是多写一遍条件4
谢谢
什么是消除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