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产权公寓能取公积金吗

如题所述

40年产权的公寓不能用公积金。因为40年的产权公寓是商业性质的房屋,不属于住宅性质的,而商业性质的房屋不能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条件的,使住房公积金切实发挥定向用于住房消费的作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充分发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长期性和互助性、保障性。目前房屋装修、偿还车贷、购买40年产权商业公寓均不属于提取政策规定范围。
申请公积金条件入下: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
3、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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