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6-20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云价价格〔2011〕128号),云南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如下:
1. 江河取水:生活用水每立方米0.10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0.20元,其它用水每立方米0.20元。
2. 湖泊(水库)取水:生活用水每立方米0.15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0.20元,其它用水每立方米0.20元。
3. 地下水取水:
* 冷水:生活用水每立方米0.30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0.35元,其它用水每立方米0.60元。
* 热水:暂定县城规划区内营业性用水每立方米1.00元,规划区外营业性用水每立方米0.50元。
4. 水电:从江河取水,大型(总装机25万千瓦及以上)水电企业发电用水按每千瓦时0.8分收取,中型(总装机5万千瓦至25万千瓦)水电企业按每千瓦时0.7分收取,小型(总装机5万千瓦以下)水电企业按每千瓦时0.4分收取。
请注意,以上标准仅为参考,实际征收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