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案款可以解冻吗

如题所述

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如:直接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财产、扣押拍卖被执行人车辆、房屋等。若确无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别的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和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裁定中止执行后,被执行人申请解除冻结措施的,法院会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冻结决定:(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二)冻结的存款、汇款与违法行为无关;(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冻结;(四)冻结期限已经届满;(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冻结措施的情形。行政机关作出解除冻结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金融机构和当事人。金融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解除冻结。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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