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务员局的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根据上述职责,辽宁省公务员局设5个内设机构: 拟订全省公务员管理相关规章及政策规定;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全省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的协调落实,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
完善全省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文字综合、安全、保密和政务公开工作;
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拟订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拟订全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完善全省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办法,承担公务员登记管理工作;
完善全省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竞争上岗、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等制度并组织实施;
承担省政府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转任和特殊人员选调、安置工作;
代省政府承办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完善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组织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省政府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勤人员招聘计划的审批工作;
拟订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完善并组织实施全省公务员考核、奖励制度;
贯彻实施国家荣誉制度;
拟订政府奖励制草案,初步审核以省政府名义开展的奖励活动和人员;
指导和协调省政府部门开展的系统行政性奖励工作;
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表彰事宜;
承担对我省公务员的投诉接待工作;
负责全省公务员惩戒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指导全省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省公务员培训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公务员对口培训、省直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完善全省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并组织实施;
拟订全省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并组织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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