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才引进由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具体的人才引进受理程序及时限
1、预审: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送预审阶段材料至区人才服务中心企业服务部预审,预审不通过的退回申报单位或要求补充材料,预审通过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向京外调出单位或存档单位开具
《商调函》,调阅档案进行审核。(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初审:申报单位在档案到达后填报网上信息,报送初审阶段材料至区人才服务中心企业服务部进行初审,初审不通过的退回申报单位或要求补充材料,初审通过后区人力社保局
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复审。(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3、复审:复审不通过的退回申报单位或要求补充材料,复审通过后通知申报单位打印《引进人才审批表》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签字并加盖申报
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区人才服务中心企业服务部,由区人力社保局报送北京
市人力社保局审批。(时限: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注:报送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后,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具体可参考北京人社保局的具体规定:
http://www.bjrbj.gov.cn/bsfw/rcfw/rcyj/201506/t20150617_493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