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之后入伍的城市兵退伍还给分配工作吗?

08年之后入伍的城市兵退伍还给分配工作吗?如果不给分配那能拿到多少退伍费?去哪领?

2011年10月29日公布了新修订实施的《兵役法》,后来又公布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从而开始了服役期不满12年以上的退伍兵不再安置工作的政策。但在这个政策执行之前,部分省市区在征兵时采取了安置卡政策,承诺退伍后,可由地方政府安置工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新《条例》特意在最后一条说明,在新旧政策交替期间入伍的战士,退伍时可选择原有政策,也可以选择新政策。也就是说,你退伍后,如果当然有安置卡,你可以要求地方政府兑现当初的承诺,对你进行工作安置。也可以选择新政策,就是领取一次性的自主就业安置金,2012年的标准是每服役一年,给4500元,义务兵两年,就是9千元。2013年是否还有提高,就看最后发放的标准了。这笔钱是中央财政划拨给部队代发的。回到地方,如果当地有同样的发放自主就业补贴金的政策,那就可以再领取一部分。但很多地方现在因为财政紧张,拖着不发的情况很多。具体到哪里领取,已经不言而喻了,部队那部分在部队领取。地方政府那部分到地方民政局领取。退伍时和回家乡报到时,都会告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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