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的单位交过5年多的失业保险,离职时没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证。现在又失业了,之前的失业金还可领吗?

而我现在的公司没给我交过失业保险的,能去补办失业登记和失业证吗?
希望能得到专业人士和法律界朋友最准确的答案。谢谢!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如果你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1, 能不能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 领多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怎么领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在当地领取。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不一样,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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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3
失业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你这个情况的处理办法,你应该说明下是某某省市的,每个地区的失业保险本地化处理情况是有差异的。
现在又失业了、现在公司没给你交过失业保险,不知道你现在是否在上班。
一般情况下失业保险金领取是有时限的,超过时限了怎么处理还请咨询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按说失业登记和办理失业证是可以的,失业金本次应该是领不到了(可以累计)。
不专业非法律,请以所在统筹地区实际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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