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一、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内容。

二、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三、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视情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

(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三)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四、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五、勘查事故现场完毕后,交通警察应当清点并登记现场遗留物品,迅速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

六、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进行审核,并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九十一条  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二)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福州交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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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9
1. 现场勘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处理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将会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在现场周围设置警戒线,在距现场来车方向50至150米外设置发光或者反光的交通标志,引导车辆、行人绕行;允许车辆通行的,交通警察应负责现场警戒、疏导交通,指挥其他车辆减速通过;指挥驾驶人、乘客等人员在安全地带等候;引导勘查、指挥等车辆依次停放在警戒线内来车方向的道路右侧,车辆应当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对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疏散过往车辆、人员;对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交通事故,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控制肇事人,查找证人。如果有人受伤,急救、医疗人员到达现场的,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交通警察应当积极协助。交通警察调查交通事故现场时,应当全面、及时地收集有关证据。现场调查内容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装载情况;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或者意外情况;与交通事故有关的道路情况;其他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事实。交通警察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应当进行现场摄像。现场图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对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痕迹或者证据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测试、提取、保全。现场勘查完毕,清点现场遗留物品和财物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迅速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2. 询问当事人、证人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警察会就交通事故发生时的有关情况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做好记录,以便确定交通事故发生时的情况,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依法传唤。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对于警察的询问,当事人必须如实回答,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检验、鉴定(1) 检验、鉴定的日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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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6-08
不违规,交警的责任就是勘查现场,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他们的工资就结束了。剩下的就是肇事者和伤者双方协议了,能达成协议的,一次性赔偿完毕,不能达成协议的,伤者可以直接到到法院起诉肇事者和他的表现公司,法院会判决赔偿多少的。法院判决后保险和肇事司机就会按照法院的判决来赔偿。
第4个回答  2019-11-21
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就有异议,那么肯定无法调解解决,只能诉讼。
如果都认同责任认定,双方也都愿意通过交通队调解,那么要在接到事故认定书后10天内双方共同向交通队书面申请调解。过期或者一方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那么职能到法院诉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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