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拆迁时,我和奶奶的户口加一起分得的房子,但是我从来没有去常住过,我的房间一直是给保姆或者供爸爸或其他亲人照顾老人时使用。现在奶奶把房子卖了,房产证上只有奶奶的名字,那我可以分得多少比例的钱?我认为我应当分得50%,另50%再由奶奶安排,这是否合理?
分这个房子面积的时候,就是有我和奶奶的户口才分的这么大。我知道房产跟我无关,只是感情上,一直家人和亲戚也都把房子认为是我和奶奶共有,突然冒出来两个很少回来的姑姑要分这个“财产”。忽悠奶奶卖房,然后拿了一部分钱。我就觉得事情不公道。
追答嗯,你的心情我理解。但是这都是属于纯粹的家庭纠纷,如果解决,只能通过打官司来处理。至于50%这样的定论不要过早,你奶奶没有过世的话,他们分钱属于赠与啊,这点你要知道。你需要咨询专业律师,看看能不能出具拆迁时的证明,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就能把这个钱进行分割!
追问唉,我去咨询一下专业律师吧,谢谢您。他们现在分了钱,房子也没了,也不管奶奶住哪,我从父母家搬出来了,房间给奶奶。(工作几年了还和父母住,实在买不起房,呵呵)
追答恩,律师说有效就能重新分割。希望你一切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