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水库而进行征地拆迁。区政府是否有权下发拆迁决定书?而该决定是否可以被行政复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五十五条 “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过程中,移民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反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应当对移民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妥善解决。移民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提到是否可以复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