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语文文言文虚词

而。乎。其。为。以。于。则,之。

1.【而】
本义阐析:“而”的意思很抽象,但它本来是个实词,指整个胡须,它的甲骨文就是胡须的形象。后来,“而”字用作虚字,那是属于假借。
(1)连词
1)表并列,今译为:而且、又。例释: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者
注:并列关系连词两侧的词语可以调换,调换后语意不发生变化。
2)表顺承,今译为:就、才、接着。例释:故舍汝而旅食京师,以求斗斛之禄3)表递进,译为:并且、而且。例释: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
4)表转折,今译为:却、但。例释: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5)表假设,今译为:如果、假使。例释: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
6)表因果,今译为:因而、所以。例释:表恶其能而不用也
7)表修饰,今译为:着、地。例释: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8)表示目的关系。缦立远视,而望幸焉
9)表方位,今译为:以。例释:三代而下,有学而不问
10)表示连接的前后两部分是陈述与被陈述的关系。张溥《墓碑记》:“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
(2)代词
1)第二人称,今译为:你(们)、你(们)的。它与“尔”是同源字,在上古之时音近义通。例释:孰是君也,而可无死乎? 《勾践灭吴》。
2)近指代词,今译为:此、这样。例释:何意出此言,同是被逼迫,君而妾亦然。
(3)用作动词(有书称之为“比况词”),译为“如、好像、像”。它与“如”是同源字,在上古时读音相近,意义相通。例释:白头而新,倾盖而故,何则?知与不知也《新序》。
(4)音节助词,不译。例释: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
(5)语气词,用在句尾,今译为:啊、吧。例释: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宣公四年》
(6)通“耐”、“能”,今译为:能够、才能。例释:行柔而刚,用弱而强《原道训》
(7)与“而”有关的复合虚词。
【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未几而摇头顿足者,得数十人而已(《虎丘记》)
【而后】才,方才。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而况】即“何况”,用反问的语气表示更进一层的意思。技经肯綮之未尝,而况大軱乎!
【既而】不久,一会儿。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墓碑记》)
3.【乎】
(一)用作语气助词。
1.表疑问语气。可译为“吗”“呢”。例释:几寒乎?欲食乎?(《项脊轩志》)
2.表示反问语气,相当于“吗”、“呢”。例释:布衣之交尚不相欺,况在国乎?
3.表测度或商量语气,可译为“吧”。例释: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庄暴见孟子》)
4.用于感叹句或祈使句,可译为“啊”“呀”等。例释:宜乎百姓之谓我爱也
5.用在形容词后,含有赞叹意味。例释: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百不与焉!《泰伯》。
6.用在句中的停顿处。例释:秦于是乎输粟于晋《僖公十五年》。
(二)用作介词,相当于“于”,在文中有不同的翻译。例释: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岳阳楼记》)(乎:于)
(三)可作词尾,译为“……的样子”“……地”。例释: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庖丁解牛》)。
5.【其】
(一)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1.第三人称代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的”,“它的(包括复数)”。今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鸿门宴》。
2.第三人称代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应译为“他”“它(包括复数)”。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师说》)
3.活用为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译为“我的”“我(自己)”或者“你的”“你”。 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
4.指示代词,表示远指。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及其出,则或咎其欲出者。
5.指示代词,表示近指,相当于“这”“这个”“这些”。有蒋氏者,专其利三世矣。(《捕蛇者说》)
5.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于乱石间择其一二扣之。(《石钟山记》)
(二)用作副词。
1.加强祈使语气,相当于“可”、“还是”。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其:可要)
2.加强揣测语气,相当于“恐怕”、“或许”、“大概”、“可能”。圣人之所以为圣,愚人之所以为愚,其皆出于此乎?(《师说》)
3.加强反问语气,相当于“难道”、“怎么”。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三)用作连词。
1.表示选择关系,相当于“是……还是……”。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马说》)
2.表示假设关系,相当于“如果”。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
(四)助词,起调节音节的作用,可不译。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离骚》)
【何其】译为“多么”。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何其衰也!(《伶官传序》)
9.【为】
(一)动词。(wéi)
1.有“做”“作为”“充当”“变成”“成为”等义,翻译比较灵活,应该根据具体的语言环境进行判断。
斩木为兵,揭竿为旗。(《过秦论》)
2.以为,认为。此亡秦之续耳。窃为大王不取也
3.判断词,是。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
(二)介词。
1.表被动,读wéi,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译为“被”。吾属今为之虏矣。
2.介绍原因或目的。为了,因为。慎勿为妇死,贵贱轻何薄()
3.介绍涉及的对象。给,替。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缶。
4.对,向。为之奈何?
5.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可译为“当”“等到”等。为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晏子使楚》)
(三)句末语气词,表示疑问或反诘。呢。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何辞为
12.【以】
难点例释:
A.“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涉江》中的“以”字是虚词用作实词吗?“以”字实际上是“耜”右连部分,古人通过“用耜翻地”来表示“用”这个意思,由此可见,“以”字起初是个动词,属实词。用作介词是虚化的结果(许多介词是从动词转来的)。“贤不必以”中的“以”字,用的是本义。
B.在古文里,介词“以”后面的代词“之”往往被省略,“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介词“以”后应有宾语“之”,代前面出现过的“衣食”。这是因为在古代“以”和“之”读音相近,在说话时,往往后者被前者“吞并”,而古人学问是口耳相传,所以学生记录老师的话时,自然也就省去了“之”。我们应该把它当为一种现象记住。
(一)介词
1.表示工具。译为:拿,用,凭着。愿以十五城请易璧。
2.表示凭借。译为:凭,靠。以勇气闻于诸侯。
3.表示所处置的对象。译为:把。操当以肃还付乡党。(《赤壁之战》)
4.表示时间、处所。译为:于,在,从。以八月十三斩于市。
5.表示原因。译为:因为,由于。
赵王岂以一璧之故欺秦邪?
6.表示依据。译为:按照,依照,根据。今以实校之。(《赤壁之战》)
说明:“以”字的宾语有时可以前置,有时可以省略。以一当十(成语)
(二)连词。
1.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夫夷以近,则游者众。
2.表示承接关系,前一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余与四人拥火以入。(《石钟山记》)
3.表示目的关系,后一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而”“来”“用来”“以致”等。请立太子为王,以绝秦望。
4.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例如:不赂者以赂者丧(《六国论》)
5.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陶渊明《归去来辞》)
(三)助词。1.作语助,表示时间、方位和范围。例:受命以来,夙夜忧叹。(以:表时间)(《出师表》)
2.作语助,起调整音节作用。例:逆以煎我怀。()
(四)动词
1.以为,认为。老臣以媪为长安君计短也。(《触龙说赵太后》)
2.用,任用。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涉江》)
(五)名词。译为:缘由,原因。 古人秉烛游,良有以也(李白《春夜宴桃李园序》)
(六)通假
1.通“已”,已经。固以怪之矣。②日以尽矣。
2.通“已”,止。无以,则王乎?
【以为】
1.认为,把……当作或看作。虎视之,庞然大物也,以为神。
2.把……作为或制成。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以为:把它设为。)
【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余是以记之,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钟山记》)
【有以】【无以】意思分别是“有什么办法用来……”“没有什么办法用来……”项王未有以应,曰:“坐。”
2.沿袭,继续。蒙故业,因遗策。(《过秦论》)
14.【于】yú“
秦愿献商于之地六百里”中的“于”字读音是“wū”。
(一)介词。
1.在,从,到乃设九宾礼于庭。(在)《廉颇列传》
2.“在……方面”“从……中”。荆国有余地而不足于民。
3.由于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进学解》)
4.向,对,对于。请奉命求救于孙将军(《赤壁之战》)
5.被。君幸于赵王。《廉颇列传》
6.与,跟,同。身长八尺,每自比于管仲、乐毅。
7.超过,比。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
8.给。陈涉少时,尝于人佣耕《陈涉世家》
9.按照,根据。于诸侯之约,大王当王关中《史记�6�1淮阴侯列传》
【于是】
1.相当于“于+此”,在这时,在这种情况下,对此,从此,因此。例:于是宾客无不变色离席。(在这时)
2.连词,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关系,与现代汉语“于是”相同。例: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缻。
【见……于】表示被动。吾长见笑于大方之家(《秋水》)
16.【则】
本义阐析:金文“则”字的左半部分,原先是个“鼎”字。在古代,鼎可以象征国家政权和帝王之位,所以上古时多将刑书、法律刻在或铸在鼎上,作为人们行动的准则,由此可以懂得“则”字有“规范”、“准则”之意。另外:“则”字的“准则”义可引申为“规章”、“规程”,而规章条文是分项分条的,因此“则”字能表示分项或自成段落的文字的条数,如《〈论语〉十则》。
(一)连词。
1.表示承接关系。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例如:项王曰:“壮士!赐之卮酒。”则与斗卮酒。
2.表示条件、假设关系。译为“假使”“如果”“要是……就”“那么”“就”“便”。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3.表示并列关系。这种用法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个“则”字都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一个分句里,表示分句之间是并列关系。可译为”就”,或不译。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师说》)
4.表示转折、让步关系。表示转折时,用在后一分句,译为“可是”“却”;表示让步时,用在前一分句,译为“虽然”“倒是”。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师说》)
5.表示选择关系。常和“非”“不”呼应着用,译为“就是”“不是……就是”。非死则徙尔(《捕蛇者说》)
(二)副词。1.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作“是”“就是”。例如: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岳阳楼记》)
2.表对已然或发现的强调。可译为“已经”“原来”“原来已经”。及诸河,则在舟中矣。(《肴之战》
(三)名词。
1.指分项或自成段落的文字的条数。《论语》六则。2。准则,法则。以身作则。
(四)动词。效法。遵后稷、公刘之业,则古公、公季之法。
(五)通假。同“辄”,总是,常常。居则曰:“不吾知也!”
【则是】只当是。与窦娥烧一陌儿,则是看你死的孩儿面上。(《窦娥冤》)
【则则】赞叹的声音。连呼则则。
18.【之】
(一)代词。
1.第三人称代词,他、她、它(们)。有时灵活运用于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太后盛气而揖之。(《触龙说赵太后》)
2.指示代词,这,此。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
(二)助词。
1.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的”,放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
2.放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
3.放在倒置的动(介)宾短语之间,作为宾语提前的标志。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师说》)
4.放在倒置的定语与中心语之间,作为定语后置的标志。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
5.用在时间词或动词(多为不及物动词)后面,凑足音节,没有实在意义。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寡人之于国也》)
(三)动词,到……去。胡为乎遑遑欲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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