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把死者银行里的钱提出来

我爸爸死去十四年了,生前他很有本事,只知道他应该银行里有很多钱,
可是一直找不到他的存折,只能找到他的身份证复印件
没有存折 没有密码 也不知道他在哪个银行里存的钱
现在时间已经过去14年了,请问,有什么办法查查他生前在哪个银行开户
怎么查????????急急急......家里老人生病,我跟弟弟又要花钱读书
实在没办法了,才想起这个事...恳请好心人帮帮忙 想想办法

可采取以下方法:

1、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继承权证明书,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继承权证明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输过户或支付手续。

2、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储蓄机构不负责任。

3、在国外的华侨和港澳同胞等在国内储蓄机构的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者,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申请继承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存款的过户和支付手续。

4、在我国定居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存入我国储蓄机构的存款,其存款过户手续按与我国公民存款相同办理。与我国订有双边领事协定的外国侨民应按协定具体规定办理。

5、继承人在国外,可凭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国公正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存款过户支取手续。

6、存款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按财政部门规定,属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其存款上缴国库收归国家所有。属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存款可转归集体所有。此项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都不计利息。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1980年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查询、停止支付或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

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于1981年下发的《关于存款人死亡后存款过户和支付手续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

由于银行不可能及时掌握存款人的死亡情况,因此,对存款的支付,仍宜按现行储蓄存款章程的规定和习惯的做法,即凭存款存单、存折付款,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者,须查看取款人的身份证明。如存款人死亡后,在其合法继承人主张权利以前,存款如已被人取走,银行不负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存款人去世,家属从银行取钱难?咋办

浙江在线-外婆突然过世带走密码 银行卡里的钱怎么取出来?

中国江苏网-母亲去世,她借记卡里的钱如何取?

凤凰网-银行想继承死者存款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8-17

老人去世后银行存款怎么才能取出来

详情
    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康波小秘书
第2个回答  2019-07-25

1、在家属知道有钱存在银行的情况下,家属去公证处,开一个查询银行存款函,查出死者在银行的存款,然后去公证处开继承公证书。或者走法院,请法院判决遗产由谁继承,然后去银行过户。

2、当然如果家属并不知道你有存款,也可以提出要求查询银行账户。法院和公安都可以查询你在银行的存款。

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而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锗蓄机构不负责任。

在国外的华侨和港澳同胞等在国内储蓄机构的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者,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莆机构凭以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

扩展资料:

死者银行存钱现状:

1、首先,在假设下,意外死亡并且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银行账户上的钱会成为睡眠存款,不会有人主动通知你的继承人,理论上这些钱是待分割的遗产,但根本无人领取也就归银行所用,实际上就等于收归银行。

2、在有人知情(希望是继承人)且银行卡(存折)、密码俱全的情况下,直接通过网银、ATM机或到柜台领取,银行甚至不作任何实质上的审核。

3、在继承人知情且已办理死亡销户、上缴身份证,又不知道银行卡、密码的情况下,必须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公正手续才能领取。

这意味着卡内金额甚至有可能不足以支付公正费用(注意各银行内部规定不同,有些银行甚至连法院判决书都不认,而公证处不同于法院,它的收费标准可不低)。

4、在情况3中,银行卡余额不抵公正手续及交通、误工等各项费用时,选择放弃领取卡内余额而转为睡眠存款,回到情况1,这也是绝大多数家庭可能遇到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存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死亡绝户储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7-24

1 、 银行卡持有人去世以后、其合法继承人,带着本人有效证件、公证处开的合法继承人证 明、还有死亡证明、可以先去办理密码挂失、3-5天后密码重置、重置以后就可以取了。

2 、 没有明确合法继承人的、以配偶、子女、父母的顺序方式、可以先去办理密码挂失、3- 5天后密码重置、重置以后就可以取了。

3 、 配偶、子女、父母、办理密码重置业务、需要户口本、身份证和银行卡持有人死亡证明方可办理密码重置业务。

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提取、过户手续问题涉及的内容比较复杂,应慎重处理。    

(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二)在国外的华侨、中国血统外籍人和港澳同胞在国内银行的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如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者,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或其他可以证明存款人确实死亡的证明)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以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

(三)在我国定居的外侨(包括无国籍者)在我国银行的存款,其存款过户或提取手续,与我国公民存款处理手续相同,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与我国订有双边领事协定的外国侨民应按协定的具体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一、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存款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因侦查、起诉、审理案件,需要向银行查询与案件直接有关的个人存款时,必须向银行提出县级和县级以上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正式查询公函。

并提供存款人的有关线索,如存款人的姓名、存款日期、金额等情况;经银行县、市支行或市分行区办一级核对,指定所属储蓄所提供资料。查询单位不能迳自到储蓄所查阅帐册;对银行提供的存款情况,应保守秘密。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侦查、审理案件中,发现当事人存款与案件直接有关,要求停止支付存款时,必须向银行提出县级和县级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正式通知,经银行县、市支行或市分行区办一级核对后,通知所属储蓄所办理暂停支付手续。

停止支付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逾期自动撤销。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应重新办理停止支付手续。

如存款户在停止支付期间因生活必需而须要提取用款时,银行应及时主动与要求停止支付的单位联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处理。

(三)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罪犯储蓄存款时,银行依据人民法院判决书办理。人民法院判处民事案件中有关储蓄存款的处理,执行时应由当事人交出存款单(折),银行、储蓄所凭存款单(折)办理。

如当事人拒不交出存款单(折),须强制执行时,由人民法院通知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凭判决书或裁定书,由县、市支行或市分行区办一级核对后办理,当事人的原存款单(折)作废,将判决书或裁定书收入档案保存。

(四)查询、暂停支付华侨储蓄存款时,公安机关由地(市)以上的公安厅(局)、处依照上述规定手续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由对案件有法定管辖权的法院、检察院依照上述规定手续办理。

(五)为了严密制度、手续,特制定有关查询、停止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几种文书格式,随文附发。使用这些法律文书时,应统一编号,妥慎保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查询和没收个人存款及存款人死后过户手续的联合通知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把死者银行里的钱提出来的方法:
  (1)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办继承权证明书,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继承权证明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输过户或支付手续。
  (2)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储蓄机构不负责任。
  (3)在国外的华侨和港澳同胞等在国内储蓄机构的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者,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申请继承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存款的过户和支付手续。
  (4)在我国定居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存入我国储蓄机构的存款,其存款过户手续按与我国公民存款相同办理。与我国订有双边领事协定的外国侨民应按协定具体规定办理。
  (5)继承人在国外,可凭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国公正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存款过户支取手续。
  (6)存款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按财政部门规定,属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其存款上缴国库收归国家所有。属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存款可转归集体所有。此项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都不计利息。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