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有社保的工伤赔偿要多少时间可以办理完 拿到赔偿?

如题所述

职工在工伤医疗终结后,由单位凭其《工伤认定书》、医疗单据以及相关资料送社保部门审报工伤待遇。一般社保的服务承诺是: 

1、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单位。 

2、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待遇的次月15日前,将核准的工伤待遇拨到单位银行帐户,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如果已超过服务承诺的期限,可前往社保咨询。 

3、一般在45个工作日内,工伤赔偿的钱在申报以后,可以到账,具体时间各地有所不同,可直接咨询当地工伤保险机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规定,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扩展资料:

工伤赔偿的期限

一、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

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期限

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可以分为三种。

一是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说是在海门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南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二是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待遇赔偿,所以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把握好初鉴和复鉴的期限。

三、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

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

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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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追问: 一个月办完 能拿到赔偿款么? 回答: 办完就是赔偿的完成,当然,这是工伤确定后的一个月,因为还有一个问题是工伤不达等级的赔偿是要求公司调解完成的,如果是调解完成可能就要时间久些。 追问: 我问题上 有补充,都鉴定了,没有伤残 而且工伤已经认定了 在事发第二个月就完成了,现在认定也有两个月了,离我事发已经4个月了,而且没有工伤局那边一直没有跟我要银行卡号(据说赔偿都是打到卡里面的?)这个能帮忙解释一下么?谢谢回答: 这个钱是公司负责赔付的,可以打入你工资帐户的。如果还没有拿到钱,你就应该问问你们公司才行的,与劳动局没有关系,如果劳动局调解的,你就问劳动局才行的。 追问: 公司不是买了工伤保险了么?就是那个所谓的社保、不是保险公司负责赔付的吗?难道是保险公司陪给公司再给我?而且我同事之前也有过工伤的前列,是直接把钱打到同事的卡上的,貌似跟公司没有关系吧? 回答: 因为你的工伤没达等级,所以工伤的相关补助就是由公司不支付的,象误工费、住院补贴、陪护人员工资等。就是达到工伤等级,保险公司也只负责赔偿你的医药费、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前提是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另外的一次工伤就业补助(也是解除劳动合同才给的)是由公司负责的。所以,首先是要你问公司的管社保或人事部的人(或负责对你的事的调解人)才行的,没有不问就主动支付的公司。另外一个工伤险与社保不一定完全相同。在社保中有工伤险,但另有一个工伤险就是雇主责任险,社保中的工伤险只需公司将你的基本资料交给社保就行了,但相关赔付是没有按你的工资标准赔付的,是按当地的缴费工资进行赔付的,还有就是你的工资高于缴费工资的部分,还是要公司负责,所以,你只能找公司就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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