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统一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各单位不再另设银行账户,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不再通过其他中问环节。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在预算确定的范围内,决定购买何种商品和劳务,但付款过程由国库集中处理,所有财政支出均由财政集中支付到商品和劳务的提供者,财政设立专门的国库现金管理和支付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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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了财政资金的支出方式,支出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工资支出、购买支出和转移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基本上不改变现行资金申请拨付程序,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限,不改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职责,但将引起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模式的变革,也必将对单位尤其是财务部门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定位产生一定的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