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证时进行预售该怎么处罚?

如题所述

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不可向外售房,处罚措施: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

1、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未超过5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5%的罚款。

2、销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50万元未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8%的罚款;

3、销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1%的罚款。

对于“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行为,按照收取金额的多少,明确了从1万元到3万元3档不同的处罚标准。

房企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确定了5万元和10万元两档不同的处罚标准。

扩展资料:

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购房者维权措施:

首先,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若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可根据具体条例进行合法维权。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因此,如果您起诉前开发商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如果您起诉前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建议购房者在买房时应当审查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规避风险。

由上述也可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对外售房。可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要求退房或按约定支付赔偿。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主要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也可向当地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反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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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6

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

1、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未超过5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5%的罚款;

2、销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50万元未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8%的罚款;

3、销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1%的罚款。

对于"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行为,按照收取金额的多少,明确了从1万元到3万元3档不同的处罚标准。

房企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确定了5万元和10万元两档不同的处罚标准。

扩展资料:

购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存在如下主要风险。

一、无证销售是违规行为,所购房屋行为难于受法律保护

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以预订、认购、定购等方式收取房款的,均属无证违规售房行为。

所购房屋楼盘因规划、建设等方面有许多不确定性,若出现与承诺不符,易产生纠纷,且难于受法律保护。

二、购买无证商品房有的最终难于取得所购买的房屋及所有权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依据我国现行法规的规定是不允许预售的,但现实生活中,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楼盘预售的情形也时有发生。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因此,在房产登记机构是无法进行预告登记的。

购买人将所购房屋进行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性,具有法律效力。预购商品房未办理预告登记,购房者的权利将面临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出现一房二卖甚至一房多卖等问题。

比如,当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后,将李某已预购商品房再卖给刘某,刘某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了预告登记,李某主张该预购商品房的权利将难以保障。

尽管李某已履行了合同义务,并支付了部分或全部房款,但最终也难于取得该房屋及房屋所有权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民商法律网--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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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是不采取预售的方式出售房屋的,而是采取认购的方式,即与购房人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从而规避预售。  2、定金是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当合同由于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时,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当合同由于收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时,收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你的定金是否能够要回,要看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  如果该开发商确实是在无许可证情况下销售房屋,说明该开发商违规销售,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应该能够要回已交的钱。  到底谁是谁非,还要看实际情况以及你的合同的详细内容。因此,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为了更好地解决你的问题,建议你拿着合同详细咨询律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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