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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整理项目
如何解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
土地
制度改革精神
答:
而且,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特定,即使经过流转,在承包经营期届满或其他原因受让人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农民可以再次通过继续承包行为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有利于巩固
集体土地
所有制,保护农民权利和维护社会稳定。从目前来看,《物权法》“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的规定是比较好的思路,...
集体土地
征收补偿款应该如何分配
答:
众所周知,在我国郊区和农村的土地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与的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国家在征收
集体土地
时,应当对集体作出合理的补偿。那么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应该如何分配?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整理
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应该如何分配(一)...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
项目
管理办法的办法全文
答:
土地
治理
项目
的农村
集体
和农民筹资(含以物折资)投劳,要严格按照“农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数量控制”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进行筹集,并纳入村内“一事一议”范畴,实行专项管理。产业化经营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投入资金。第十七条农业综合开发可以采取补贴、贴息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增加农业...
国家新农村建设的规定
答:
征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土地使用条件并退还原土地所有者。无论是征收还是征用农民
集体土地
,都应当严格用于不以盈利为目的、为社会公众服务、效益为社会共享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大经济发展
项目
。2.2 我国目前村镇建设用地状况 国土资源部
土地整理
中心...
农村
集体土地
流转
答: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禁止、限制建设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禁止、限制供地
项目用地
监管制度。 第六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集体建设用地实行征收或征用的,农民
集体土地
所有者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应当服从,但应根据土地开发的实际情况获得相应补偿。 第七条 集体建设用...
浚县国土资源局
答:
加大项目的申报力度,全年申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4个,其中,基本农田整理项目两个、村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两个,上级下达投资计划2350万元。加大项目的建设力度,总投资2502万元、总规模2.86万亩的浚县王庄等两个乡镇
土地整理项目
竣工并通过验收;总投资1502万元、总规模1.5万亩的新镇、卫贤2个镇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和总投资...
江苏省
土地
管理法 --现行
答: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
集体土地
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单位和个人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
如何解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
土地
制度改革精神
答:
概括起来,主要集中在
土地
承包经营合同的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农村
集体
经营性建设
用地
流转和宅基地流转几个方面。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又提出“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从而使承包经营权分化为“承包权”和“经营权”。从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土地制度改革新论断的产生背景及其争论...
集体土地
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
答:
一、高度重视,提高对
集体土地
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重要地位的认识(一)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强化耕地保护机制,调动亿万农民自觉保护耕地积极性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农民对自身的权利不清,义务模糊,不能从自身利益出发,主动抵制乱占滥用耕地等违法行为,同时,...
集体土地
如何划分
答:
集体土地
一般是根据人头来划分的,人多的家庭多分。集体林权是承包制的,谁出的承包费高就归谁种植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我国,国家是国有土地唯一的所有者,该土地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土地的所有者,农村土地为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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