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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邮件烟丝如何纳税
委托加工
烟丝
消费税
怎样
计算
答: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
纳税
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
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烟草税是多少?
答:
)(2)乙类卷烟 36%加0.003元/支 生产环节 (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商业批发 11%加0.005元/支 批发环节 2.雪茄 36% 生产环节 3.
烟丝
30% 生产环节
外购已税
烟丝
生产卷烟可以抵扣消费税吗
答:
不可以。《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只规定了两种情况可以扣除已纳消费税的情况:1、外购已税
烟丝
生产的卷烟2、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除上情况外,不得扣除已纳消费税,以“外购烟丝委托加工卷烟”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所以是不能扣除的。为了避免重复
纳税
,税法规定,将外购的或委托...
外购已税
烟丝
,委托加工成卷烟,受托方代收消费税时是否能扣除委托方已...
答:
你好,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解析:首先,我要告诉你的是,委托加工消费品的
纳税
人是委托方,而非受托方,也可以用通俗的话来说,这个消费税归属是属于委托方的。而受托方只是一个传递者而已,不是他的,所以他没有对该消费品所对应的消费税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只负有代扣并代缴的义务)。所以...
卷烟和
烟丝
的消费税计算公式
答:
即由委托方提供烟叶,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收回后继续生产成卷烟销售的,按当月生产所领用数量计算抵扣应纳消费税. 二、计算公式: 委托加工的
烟丝
,按受托方的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计算
纳税
,没有同类烟...
某卷烟厂(增值税一般
纳税
人)2013年9月份生产销售情况如下: ⑴外购
烟丝
...
答:
1、增值
税
进项税额:120X17%=20.4,2、增值税进项税额:0.09万元,3、增值税销项税额:800X17%+200X17%=170万元,4、增值税销项税额:6X17%=1.02万元,应缴纳增值税:170+1.02-20.4-0.09=150.53万元。
消费税征税范围15种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纳税
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销售时纳税。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在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
中国的香烟税是多少?
答:
:税率56%,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乙类卷烟(调拨价低于70元/条):税率36%,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商业批发:税率11%,另收0.005元/支,于批发环节征收;雪茄:税率36%,于生产环节征收;
烟丝
:税率30%,于生产环节征收。所以,香烟价格越贵,烟草税越高。
生产领用外购以税
烟丝
为什么要扣除其消费税?
答:
这是因为消费税单道征税的原则造成的。除金银饰品外其他的应税消费品都是在生产环节征税的,而且只征一道税。所以税法作出规定,对于同一税目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同一税目的应税消费品是允许扣除已缴消费税的(酒精生产酒除外)。比如
烟丝
生产卷烟,高尔夫球头生产高尔夫球杆等 。购进轮胎生产小轿车是...
消费税 直接销售的50%
烟丝
为什么还要
交税
答:
首先:
烟丝
的
纳税
环节为:生产环节。即: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缴纳。其次: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购入生产者生产的烟丝的那个环节已经由生产者缴纳,消费税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故:卷烟生产企业销售外购烟丝,不需要交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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