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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的辩论主义有哪些内容
辩论主义辩论主义
的历史溯源
答:
辩论主义,作为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的重要原则,源自德国学者肯纳在1801年提出的概念,
其核心理念是法院应尊重当事人在诉讼资料(事实与证据)提出方面的自由
。谷口安平和德国学者认为,事实依据和证据的提出是当事人自治的领域,法院主要负责裁判,不主动探知或收集事实资料。1871年德国统一前,普通法诉讼中盛行...
辩论主义辩论主义
的现代变迁
答:
(一)限制古典辩论主义
1. 对事实收集的限制:古典辩论主义要求当事人自主提供所有事实
,但现代法理承认,对于明显事实和法院可直接认定的事实,即使当事人未提出,也不影响裁判。法院在使用这些资料时,需告知当事人以保障程序公正。 2. 对自认事实的限制:当事人自认的事实虽被视为直接依据,但现代...
民诉中辩论原则和
辩论主义
的关系(联系与区别)
答:
通说认为,
辩论主义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第一,法院不能将当事人未主张的事实作为判决的基础
。第二,法院应当将双方当事人无所争议的主要事实当然地作为判决的基础,就这一意义而言,法院也受自认(白)的约束。第三,法院能够实施调查的证据只限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证据(禁止职权调查证据)。⑤可见,辩论主义是把提供诉讼资...
辩论主义
的辩论主义
的历史溯源
答:
原则上仅属于当事人,当事人对事实资料的收集负有责任
[6].作为规制国家权力与当事人权利之关系的基本原则,辩论主义决定了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的审理结构。辩论主义的概念由德国学者肯纳于1801 年首创[7].肯纳崇尚自然法的基本原理,认为即便在民事诉讼中,私法原则仍有适用的空间。“作为一...
法院审判过程中应如何理解约束性
辩论
原则求解
答:
1.直接决定法律效果发生或消灭的必要事买必须在当事人的辩论中出现
,没有在当事人的辩论中出现的事实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2.当事人一方提出的事实,对方当事人无争议的,法院应将其作为裁判的依据基于这一要点,也就自然产生了自认制度。3.法院对案件证据的调查只限于当事人双方在辩论中所提出来...
辩论主义
的辩论主义
的现代变迁
答:
三是对
辩论主义
第三命题的限制。辩论主义禁止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不过,辩论主义的这一要求并没有在
大陆法系
国家得到彻底的坚守,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其民事诉讼法中都程度不同地保留着法官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空间。在德国,除法官不能依职权主动询问当事人未提出的证人外,其他证据方法均可由法官主动调查收集[20].《...
简述
辩论主义
和辩论原则的区别,帮帮忙
答:
探讨也不多。在我国,
辩论主义
乃是对于民事诉讼的实体形成面中有关当事人之间攻击防御机制的理论概括。辩论主义和处分权主义(处分原则) 一起,构成了当事人主义的两大支柱。
内容
:1. 作为判决基础的事实必须是经当事人主张的事实 ;2. 法院受自认的拘束 ;3. 禁止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 ;
英美(普通)法体系,法庭审讯采取
辩论
(adversary)方式,诉讼双方在很大程度...
答:
大陆法系
是
辩论主义
。辩论主义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的事实,并且经过辩论才可以作为法院判决依据的一项诉讼的基本原则。大陆法系虽然以法官为中心,但是对法官的权限也有严格的限制,不能随意的行使释明权,法庭审讯依旧有诉讼两造辩论进行。
试述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的辩论
原则与
大陆法系
国家辩论原则的关系。
答:
【答案】:
大陆法系
国家
的辩论
原则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辩论原则虽然名称相同,但内涵却有较大区别。大陆法系国家的辩论原则依附于当事人
主义
的诉讼模式,而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虽然弱化了法院的职权因素,但与当事人主义仍有很大的距离。
大陆法系
与英美法系关于民诉法的区别
答:
尽管英国人、美国人没有象法国人、德国人那样,把民事诉讼中的原则、制度、作法充分地理论化,概括为某种主义,但体现当事人主义实质
的辩论主义
的基本
内容
在英美法系民事诉讼运行中同样得到贯彻实行。不过,与
大陆法系
民事诉讼体制相比,英美法系民诉讼体制的当事人主义更为明显和彻底。英美法系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主义除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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