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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案可以口头告知吗
法院对当事人起诉
口头
裁定
不予
立案是否有法律依据?
答:
原告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可口头裁定不予立案,但应告知当事人可能存在的补救措施
,如经当事人进行补救后符合立案条件,应予立案。第二种情形与现在法院系统大力推行的人民调解程序有关。对于婚姻、家庭等应予调解的民事案件,目前法院一般会先口头裁定不予受理,并将案件移送至社会法庭或人民调解机构...
民事纠纷怎么处理
答:
首先由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如果书写起诉书的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被告。然后法院进行审查。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天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
派出所
口头
答应不追究刑事责任
能
相信吗?
答:
当然,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公安机关也可以不予受案处理
。若构成犯罪,已经进入到公诉程序,那么公安机关仅仅在口头上承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受案
回执后一直不立案怎么办
答:
1、咨询公安机关:可以直接联系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了解案件未立案的原因,以及案件下一步的处理计划。
公安机关可能会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或者说明案件正在调查中
。2、催促公安机关立案:如果了解到案件未立案的原因是公安机关未进行调查,可以催促公安机关尽快开展调查。同时,也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当地人民检...
刑事案件是否必须
通知
被害人
答:
法律分析:刑事立案后,是要通知受害人的,告知他的受理已经成功,而且正在有效的实施相关的操作
。受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也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在接报案时怎么回复
答: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
能够
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
口头告知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对口头告知内容有异议或者
不
能当场判断的,应当书面告知,但因没有联系方式、身份不明等客观原因无法书面告知的除外...
法院立案后
不予
受理怎么回事
答: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被法院用裁定驳回了,不予受理,则不能再重新起诉。如不服裁定,应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四十条和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进行上诉或申请再审。至于有的民事案件不是被法院用裁定驳回的,而是被
口头通知不予
受理的,则不在此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
受案
前
可以
询问违法嫌疑人吗?
答:
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
口头告知
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的,
可以不予
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
治安案件
受案
时间规定
答: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对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
可以
根据违法行为人认错悔改、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以及被侵害人谅解情况等情节,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从轻、减轻处罚或者
不予
行政处罚。对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可以采用
口头
方式履行处罚前
告知
程序,由办案人民警察在...
公安机关对公民张三
口头
传唤的行为属于人民法院
受案
范围吗?
答:
属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得知,对于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由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人民法院
可以口头
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同时应当
告知
被传唤人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或逃避传唤的被传唤人,可以采取强制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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