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我是肇事方。已经为伤者垫付一部分医药费,现已无能力继续垫付该怎么办?

交警部门怎么才能开责任认定书?
保险公司给付钱是不是需要伤者家属和肇事方一起取这笔钱啊

车友,在当今较多的交通事故中,类似你所遭遇到的这种景况还有比较常见的。让事故的双方都陷于十分被动局面。因为双方多种原因,治疗费用不能及时到位,使伤者处于流血又流泪的境地。我认为,要想解脱这种困境,可能只有按照正常的事故处理程序来进行了。在此我的建议是:
一是,你在这个阶段之时,应该与对方进行沟通,相约一起到交警队找到主办警官,尽快请他们的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时对责任进行划分,并由此让双方都能明确责任和义务;作为在交通事故中。交警出具的认定书的保险公司,为事故的双方提供了需要垫付的医疗费用的法律依据。
二是,你在垫付了前期的治疗费用后,既然难以为继,还是应该与对方坦诚的进行交流与沟通,这了让伤者得到妥善和及时治疗,尽量可以让对方先行垫付费用。你这样做的结果有二,首先是防止对方在伤愈后,向你漫天要价;其次是让自己在日后处理善后工作时,不至于太被动。因为,往往在处理伤人事故时,许多的案子都因双方对赔偿金额相差悬殊,最终以诉讼后结案。据我分析,你的这起案子可能也难逃走诉讼之路哈。
最后,我还要说的是,作为你方现在要想急于求成,早日解决问题的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请你不要太急于求成,伤人事故不是几天就可结案的,急也没有用;你越是急,对日后的理赔越被动,这点请你一定要作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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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2-2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解释:

1、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10日。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8-08
可以让伤者先垫付,理赔是需要双方一起去。
第3个回答  2012-08-08
向伤者商议,先由他自己垫付,完成医疗后,由保险公司支付。追问

伤者家属说自己也没有钱继续垫付。。。。这个我已经和他们商量过了 所以才头疼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啊

追答

交警为什么不出事故认定责任书?

追问

交警说让我们和伤者家属商量医药费后,一起去交警部门给定责任认定书。有没有通过法律的办法让伤者家属垫付医药费或者让医院继续治疗再或者让保险公司垫付

追答

先通过家属,前去让交警做出责任认定,然后叫伤者家属立刻起诉,起诉医药费,保险公司为第三人,先行垫付,后续医疗费等产生后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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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2-08-08
先把交强险的钱领来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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