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看中一套商品房,估计是偷用面积太多,所以迟迟没确权。我看了附近好多但是比较喜欢这套,要怎么处理?房地产叫我签协议,法律会承认有买卖交易。但是感觉不太现实,如果原业主不在了,或者欠债这说不定。那是不是永久不能过户到我名下。房子会不会被收回原业主?如果真的想要,需要怎么保障自己?如何去规避这个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