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刚开的厂家做事。 11月11号进去的。 现在我要走。他们说走了就不给工资。 我打劳动局电话问了。劳动局的说。 如果他们有营业执照。 就可以帮我们调节。要工资。 但是他们是新开的厂家。 机器还没全部搞过来。我也不知道有没有营业执照。 该怎么办?如果他们没有。怎么告发他们? 会怎么处理他们》?
我没有见到。 在保安室也没看见。 如果没有? 我怎么办? 怎么告发他们? 咱们劳动人民挣点钱容易么。。。真是的
追答新劳动法不是规定口头协议也算证据吗,你可以找你去厂子时候能证明的人给你证明
追问谢谢你。 能加Q说下么。 具体不是很清楚。 我还有点事要问,932879909 帮帮忙吧。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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