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签合同的时候应该写订金还是定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1-26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于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是不同的,二者的功能也不相同;二者的作用并不相同;二者所适用的范围也不相同。在签合同的时候应该写的是定金,定金主要是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在双方订立合同时,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定金来作为合同的担保,既是合同成立的法律证据,又可以担保合同的履行。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得知,关于定金与订金的主要区别具体有以下几点内容:1.定金合同指的就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如果不成立或者不生效的话,不会影响到主合同的法律效力。订金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照相关约定应当交付订金而没有交付的,主合同就是不成立的。2.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没有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是没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没有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交付或者接受订金的一方如果没有履行合同债务的,没有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一种后果的,订金只是可以作为损害赔偿金。3.定金是具有担保性质的,而订金只是单方的一种行为,并不具有担保性质。其他类似于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或者押金,如果没有约定其定金的性质,也是不具有相应的定金法律后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2个回答  2016-12-07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第3个回答  2011-10-31
你最好是考虑清楚,在网上多查下资料,向别人询问清楚在交定金,一般交了钱写的都是定金,
交进去就很难退出来了,向买个房子的人咨询下,免得以后纠结,谢谢!
第4个回答  2011-10-31
订金能退,定金不能退
第5个回答  2011-11-01
订金能退,定金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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