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比较特殊,是这样的:我4月份和一家台湾烂公司签了三方协议,这家公司帮我入户广州,帮我到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场弄了个接收函,我拿着这个接收函到学校就业办弄了户口迁移证明。然后我的户口档案在7月份就到了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场。但是7月8号我去这个台湾烂公司报到的时候又被开除了,现在我想把户口迁回原籍,可是户口档案已经不在学校,而是在南方人才市场了。我去问过了如果想迁回原籍会很麻烦,到底是怎样个麻烦法呢?是不是要花很多钱呢?我现在该怎么办呢?知道的帮帮我吧,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