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公司要求上班怎么办?

我在某外企上班,由于上班期间右手拇指被设备切断,公司已经在集团内通报工伤,现在我做完手指续接手术两周,医生建议休息3个月,而且在术后6周要复诊并去除钢针,但公司领导要求我现在就去上班,我应该怎么处理?是否应该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流程怎么办理?谢谢

第1个回答  2012-02-23
【工伤 伤残鉴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2个回答  2019-05-03
至少保定长城要求你工伤期间必须上班!你可以不干活!!!否则没有工资,
1他们是想让别人看看受工伤的多难受,
2以现实为例让工人记住,
如果要求你工作你可以不去,让你去混日子可以考虑,不上班不给钱这个应该不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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