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1-26
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处的刑罚!
《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上述的“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主要是由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具体是: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由刑法第77、75条的规定可知:如果你不按规定每个月去派出所报告,是属于“违反缓刑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如果你连续几个月都不报告,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那么结果很明显——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处的刑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