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期房限售从3年内开始计算。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成房发〔2017〕45号)第七条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8〕17号)第五条“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
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规定,自2017年4月13日起,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含买卖、赠与、互换等转让行为)。
有两种情况,一是以
网签日为准,也就是在网签后就开始计算限售期了;另一种是以
房产证办理时间为准,也就是房产证办理下来后开始计算限售期。具体要根据城市发布的限售政策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