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使职工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和不同工种作业中都能明了各自的工作环境和施工特点及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特制定本制度希遵照执行。
一、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公布现场一图五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安全生产十不准牌、安全生产记录牌——分班组安全生产记录);公布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指标。
二、分部工程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安全负责人向各工种班组长交底,并履行书面手续。
三、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安全负责人向各工种分项工程操作组长在分项工种开工前进行,并履行书面手续。
四、班组长向工人交底,利用每日开工前以便会形式口头进行,各班组长均应将口头交底内容和参加例会人员名单记录在生产日记备查。
五、各工种应以各工种特殊要求制订出防火、防坠落、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触电等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向其进行书面交底并由被交底人在交底书上签字备查。
六、各施工班组及各工种在没有安全技术交底前有权拒绝上岗,凡强迫职工上班者,视情节轻重,严肃查处。
七、固定场所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工程或定期交底,新进场工人(班组)必须交底后再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