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欠债不还,需要自己举证吗?

比如说,张三主张,李四欠了自己2000元钱。多年未还。张三一怒将李四告上法庭。
假如李四否认曾向张三借债,那么谁举证?是所谓债主张三还是李四?如果李四说,我只向张三借债200元,不是2000元。那么如何证明?
如果李四说,张三你出示的借债纸质证据我认为是伪造的。你应该申请笔迹鉴定。但鉴定费大于2000元。法院部门是否会减免这笔鉴定费?
如果张三出示自己偷录的录音作为证据,能被法院采纳呈堂证供吗?如果李四提出,录音中不是我在说话,张三你要去申请声纹鉴定。而鉴定费也是大于2000元。法院会减免这笔鉴定费?
对于这种小额债务纠纷,法院通常是进入快速审理结案程序吗?

第1个回答  2023-03-02
实践中,因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纠纷案件一直是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重点,由于法律对民间借贷的规定比较宽泛,且民间借贷纠纷多发生在熟人之间,不少债权人因对法律知识的欠缺或证据意识淡薄而导致债权难以实现。而对于债权人而言,维权成本过高也让许多人望而却步。在此情形下,有不少债务人会以“你有证据吗”来拒绝还款。那么,如果债权人想要追回欠款是否需要提供证据呢?
今天我们就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例,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说明债务人欠款不还需举证吗?
案情简介
原告李雪与被告周伟系朋友关系,被告周伟向原告李雪借款5万元。
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周伟没有按照约定的日期还款,原告李雪便诉至法院,要求周伟偿还借款。
庭审中,被告周伟辩称,原告主张的借款事实及金额与实际不符,并且提供了银行转账记录,但因银行转账是被告周伟替原告李雪支付借款,被告周伟认为这是履行朋友之间的借款协议而没有提出异议。因此双方之间的借款协议是真实有效的。
对此法院认为,从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及庭审中双方陈述的事实来看,被告周伟未能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借款事实,且在庭审中陈述称原告李雪在借款时未支付利息,因此法院依法采信被告周伟关于借款已实际履行完毕的陈述。
第2个回答  2023-03-02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八种证据类型。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1、身份证明;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7、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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