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扣除标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01

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失业保险金=当期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而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通常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当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而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代发失业保险怎么做分录


计入其他应付款,支付给相应员工时冲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个人周转使用等拨出的备用金)[1];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所支付的押金);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养老、医疗、失业一般统称这社保金,分为个人交纳部分和企业交纳部分,因此对于这两部分的处理是不同的.个人部分,应计入"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企业部分则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1、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企业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个人部分)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基金
2、交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基金
贷:银行存款
3、从工人工资中收回个人部分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
收到失业保险基金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失业保险基金
支付给员工时:
借:其他应付款-失业保险基金
贷:银行存款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也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死亡补助;
职业介绍与职业教育补贴;
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小编为你讲解了代发失业保险怎么做分录,计入其他应付款,以免工作中出现不必要的错误与麻烦.而且我们平时一定要细心,在规定时间到所在地的税务部门进行办理,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感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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